评分因其安全功能

该法案规定,企业不得在未经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联系消费者。 该立法中提出的指导方针限制使用包括自动电话设备、预录信息、人工信息(自动电话)、自动拨号系统和短信在内的设备和做法。 年 月, 进行了更新,将短信营销纳入其中。关键规定是企业有义务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才能发送商业短信。 此外,征求同意的请求不能含糊不清。

务器 客户端加密

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清晰简明的通知,告知他 蒙古电子邮件列表 们同意的内容,并明确披露他们将从您那里收到的信息类型。 例如,不允许向访问您网站的互联网用户索要电话号码,然后向他们发送推销产品或服务的短信营销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同意发送短信也必须以书面形式给出,或者直接回复短信询问是否愿意将其添加到您的联系人列表中并通过短信接收促销优惠。

电子邮件列表

月活跃用户就超过 亿

最佳做法是,应邀请消费者接收商业短信,并向其提供 新西兰电报号码数据 确认他们是否愿意加入的短代码。回复的客户将授予您联系他们的权限。 获取消费者书面同意的替代方法是通过传统的纸质表格、电子邮件或您网站上的登录页面。 消费者也有权选择退出。因此,营销人员必须向消费者提供从联系人列表中删除的途径,即停止发送营销短信。 企业还有义务告知潜在收件人他们将多久收到一次短信,并告知潜在的运营商成本和费用。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滚动至顶部